为深化中外青年学术友谊和交流互鉴,搭建世界青年科研人才交流平台,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设立实施中国政府奖学金短期科研交流(英文简称China Link)项目。
一、资助计划
1.资助类别:
普通进修生:适用于国家留学基金委国外合作院校在校本科生、硕士研究生申请
高级进修生:适用于国家留学基金委国外合作院校在校博士研究生、教职人员申请
2.资助期限:1-12个月
3.授课语言:英文或中文,具体以我校专业设置为准
4.资助领域:除汉语言外,其他专业不限
二、资助内容
在华期间享受中国政府奖学金全奖资助,包括免学费、免校内住宿费、综合医疗保险费;按照中国政府奖学金标准提供生活费。
三、申请条件
1.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品学兼优,身心健康,对华友好;
2.普通进修生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5周岁;高级进修生申请人,年龄不超过50周岁;
3.申请及参与项目期间,须为国家留学基金委国外合作院校全日制在读学生或教职员工,国外合作院校列表详见附件1;
4.获得我校进修生项目的录取资格。
四、申请流程
1.申请人登录北京大学国际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www.studyatpku.com)完成进修生申请,具体参考普通进修生申请通知(https://www.isd.pku.edu.cn/cn/further/detail.php?tag=general_visiting_program)、高级进修生申请通知(https://www.isd.pku.edu.cn/cn/further/detail.php?tag=senior_visiting_program)。如果申请系际科研项目,需要先联系意向导师,获得意向导师以及意向导师所在学院的接收函,系际科研申请全年开放,申请人至少于学习开始时间4个月前完成申请。
2.申请人获得我校进修生录取通知(预录取邮件、录取通知书均可)后,登录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管理信息系统(https://studyinchina.csc.edu.cn/#/login)进行奖学金申请并上传录取通知等相关材料。完成奖学金申请后,下载《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表》,以附件形式发送到ischolarship@pku.edu.cn,邮件标题:中国政府奖学金短期科研交流项目申请。奖学金申请端口对申请人全年开放,申请人至少于学习开始时间2个月前完成申请。北京大学的机构代码为10001,系统操作指南详见附件2。
3.学校受理申请人材料。
4.学校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交候选人名单。
5.国家留学基金委向学校反馈奖学金录取结果。
6.学校将奖学金录取结果通知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