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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北京大学外国留学生本科生免笔试招生简章
时间:2025-12-17

北京大学创办于1898年戊戌变法之际,初名京师大学堂,是中国第一所国立综合性大学,也是当时中国最高教育行政机关,其成立标志着国家举办高等教育的开端,由此开创了中国的现代学制。自建校以来,北京大学就享有崇高的声誉,可谓“上承太学传统,下立大学祖庭”。

一、基本情况

北京大学是国内目前学科最齐全的大学之一,设有人文、社会科学、经济与管理、理学、信息科学与技术、工学、医学7个学部,共有11个学科门类,51个本科专业门类,137个本科专业。学校坚持把人才培养作为大学的核心使命,努力使学生获得最好的学习和成长体验。

北京大学外国留学生本科生学制为4至6年,授课语言为中文。学生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并通过毕业论文答辩后,将获得北京大学颁发的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经学校审核批准,授予相应学士学位。

免笔试招生是指申请人凭符合要求的大学入学国际通行考试或国别性考试成绩进入北京大学外国留学生本科生复试的招生途径,旨在拓宽多元招生渠道,吸引全球优秀学生留学北大,培育具有北大底蕴、中国情怀、国际视野的创新型引领型人才。

二、招生学部与院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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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请资格

1.申请人须为非中国籍公民,持有效的外国普通护照,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相关规定。原则上年龄应在18至25周岁之间(2001年9月1日至2008年9月1日之间出生)。身心健康,品行端正,对华友好,无违法犯罪记录。具有全日制高中毕业及以上学历。

2.对于本人出生即具有外国国籍且出生时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或原为中国大陆(内地)、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后移民国外并获得外国国籍的申请人,须符合中国教育部《教外函〔2020〕12号》文件要求,并按学校招生要求提交相应证明材料。申请人是否同时具有外国国籍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以中国公安机关相关管理部门的国籍认定结论为准。

(1)申请人在外国出生时即取得外国国籍,出生时父母均为中国公民,或父母一方为中国公民的,申请人父母(中国公民方)须在申请人出生前取得外国永久居留权,且申请人须从2022年4月30日起至2026年4月30日止有在国外实际居住2年以上的记录(一年中实际在国外居住满9个月可按一年计算,以入境和出境签章为准)。

(2)中国大陆(内地)、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在移民外国后,作为留学生申请人,须于2022年4月30日前取得外国国籍,且从2022年4月30日起至2026年4月30日止有在国外实际居住2年以上的记录(一年中实际在国外居住满9个月可按一年计算,以入境和出境签章为准)。

3.具有符合要求的汉语水平证明、大学入学国际通行考试或国别性考试成绩。

4.综合素质全面、学业成绩优秀、志向远大,具备优秀发展潜能、较强社会责任感、广阔国际视野。

四、申请材料

(一)材料要求

所有申请材料须为中文或英文文本,其他语种的材料须附经公证的中文或英文翻译件。部分材料提供模板和说明,可点击下载。在北京大学网申系统中上传电子版材料。最终录取者,须在报到时携带并上交相关材料原件。所有材料务请妥善保存。

二)材料清单

1.外国护照首页(个人信息页)。申请人应持外国普通护照提交申请,原则上护照有效期需晚于2027年3月31日;目前在华的申请人还需提供所持的在华居留许可或签证。

2.国籍证明材料。

(1)在外国出生时即取得外国国籍的申请人,出生时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的,需提供:①申请人出生即取得外国国籍证明②申请人出生前父母(中国公民方)在外国的永久居留证明。若无法提供,须提交本人的有关国籍证明文件③2022年4月30日至2026年4月30日间出入境记录④国籍情况保证书(点击下载)

(2)原为中国公民移民后加入外国国籍的申请人,需提供:①中国国籍退籍证书②中国户籍注销证明③加入外国国籍证明④2022年4月30日至2026年4月30日间出入境记录⑤国籍情况保证书(点击下载)

3.全日制高中学历的证明文件。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所在高中出具的预计毕业证明。

4.符合免笔试要求的考试成绩报告或官方预估成绩报告,以及汉语水平成绩或证明。详见免笔试申请成绩要求(点击查看)

5.高中阶段已修读的全部课程成绩单。

6.两封书面推荐信。

7.个人陈述。

8.重要奖项证明(如有)。

9.考生申请承诺书(点击下载),无承诺书的申请将不予受理。

10.考生自我介绍视频(点击下载)

11.《北京大学外国留学生本科生入学申请表》(网上报名成功后下载打印)。申请表上须粘贴本人近期2寸白底彩色免冠证件照。

12.要求提供的其他补充材料。

五、申请办法

1.网上申请。申请人登录北京大学外国留学生网申系统(网址:http://www.studyatpku.com),选择“学位生”,进入“免笔试本科生”,在要求时间内填写申请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申请人不得同时申请两个及以上北京大学外国留学生本科生招生项目。

网申系统分两批次开放,申请人限申请一个批次:

第一批次:自2025年12月19日(星期五)12:00至2026年2月28日(星期六)23:59(文中均为北京时间);

第二批次:自2026年6月12日(星期五)12:00至2026年7月10日(星期五)23:59。

2.支付申请费。提交网上申请后,须支付申请费。未支付申请费者,不予审核。

3.初审与复试。北京大学对申请人资格与材料进行初审、评审,通过者方可参加复试。复试在2026年3月中旬及7月中旬进行,具体安排另见复试通知。

4.预录取。申请人须通过复试后,获得预录取资格。复试名单与预录取结果可通过网申系统查询。预录取后仍有复审环节,如发现违规或材料不实,将取消申请人预录取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5.录取与入学。录取材料预计于2026年6月起陆续发放。2026年9月,考生持相关材料办理入学报到手续。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六、相关费用

1.申请费。800元人民币,提交网上申请时在网上支付。申请费支付后不予退还。

2.学费。待批复后另行通知。仅可通过网上支付、银联卡或人民币现金缴纳。

七、外国留学生本科生奖学金

最终被录取的本科生,可根据相关规定申请相应奖学金。所有奖学金获得者均须按要求参加年度评审。

1.中国政府奖学金

(1)资格要求

申请中国政府奖学金的申请人须参加由中国教育部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的“来华留学本科入学学业水平测试(China Scholastic Competency Assessment, 以下简称 “CSCA测试”)并提交有效成绩。申请人可访问CSCA官方网站( https://www.csca.cn)查看具体测试时间和内容。

报考北京大学理学部、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部、工学部所属院系的申请人,除理科中文与数学必考外,须在物理、化学中至少选考一门。报考其它学部的申请人,须参加文科中文与数学两门测试。以上所有测试须选择中文试卷。

(2)申请路径

该奖学金(Type A国别项目)须通过所在国派遣部门(如中国驻外使领馆)申请,具体安排请提前向相关部门咨询。申请人须登录“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管理信息系统”(studyinchina.csc.edu.cn)完成注册,填写申请表时选择“Type A”类奖学金,并将北京大学作为首选志愿院校。

获国家留学基金委商请至我校的中国政府奖学金候选人,须通过我校资格审核及面试后,获得预录取资格。

(3)资助标准

免除学费,提供住宿、医疗保险,按月发放生活费。

2. 北京来华留学生政府奖学金、北京大学外国留学生奖学金

(1)申请方式

符合条件的录取者,学校将根据综合评价择优授予“北京来华留学生政府奖学金”或“北京大学外国留学生奖学金”,申请人无需另行申请。请确保申请时填写的联系方式准确畅通,并及时查收邮件通知。

(2)资助标准

北京大学外国留学生奖学金:免除全额或部分学费,提供医疗保险,按月发放生活费。

北京来华留学生政府奖学金:

A类:免除学费,提供住宿、医疗保险,按月发放生活费。

B类:免除学费,提供住宿、医疗保险。

C类:免除学费,提供医疗保险。

八、医疗保险

根据中国教育部相关规定,所有外国留学生在华学习期间须购买中国大陆境内的综合医疗保险(详见:http://www.lxbx.net)。学生须在报到前完成投保。未按规定投保者,学校将不予办理报到注册手续。

九、住宿

除所获奖学金明确规定提供住宿外,其余学生须自行解决住宿并承担相应费用。北京大学有不同规格和条件的留学生宿舍供学生预定。住校外者须在入住后24小时之内办理住宿登记手续。

十、签证

获录取者,须持我校出具的录取通知书和《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确认表》(JW201/202表),向中国驻外使领馆申办X1签证;入境后应于30日内向学校申请转换成学习类居留许可。

十一、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中国北京市北京大学新太阳学生中心324房间

邮政编码:100871

E-mail:study@pku.edu.cn

电 话:(86-10)-62751230

传 真:(86-10)-62751233

网 址:http://www.isd.pku.edu.cn

 

重要提醒

1. 申请人须在提交申请前,仔细核验本人是否满足相关资格与条件要求,并主动、及时关注我校通过官方渠道发布或发送的各项文件与通知。因申请人个人疏忽等原因导致的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2.申请人应确保所有申请信息及材料真实、合规、完整。如发现信息失实、材料造假、违反规定或存在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其申请、录取或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将开除学籍。

3. 有意报考北京大学医学部的申请人,须按照北京大学医学部公布的招生简章执行。相关信息请查询北京大学医学部网站(点击查看)

4.未尽事宜,按照上级和学校有关政策执行。后续若有调整,请以相应通知为准。